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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夜笑道:“女人不可靠,男人很可靠吗?金老总,你不顾江重威和你的交情,觊觎王府宝库已很久了吧。二娘给你传消息,说我武功太高,要你小心,你才没轻举妄动,是不是这样?你专拣熟人朋友下手,因为你对朋友府宅的情况最熟。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好意思嘲笑别人不堪信任?”
金九龄冷声道:“她的刀法也就那样,看似狠辣迅捷,其实在真正的刀客眼中,处处都是破绽。我听了她的话,也没把你放在心上,怨不得别人。你死之后,只剩比饭桶还饭桶的江重威,哪怕我在他鼻子底下打洞,他也不知道。”
月过中天,暑气仍然很盛,一丝风都没有,只让人觉得窒闷炎热,郁积压抑。大概到清晨时,就能降下一场暴雨,洗一洗这闷热的天气。
他们三人之间,气氛更是一触即发,紧绷的插不进一张白纸。
公孙大娘忽然道:“你为什么不出手,你为什么不逃?你还在指望什么?指望陆小凤和白云城主忽然出现,为你撑腰?”
苏夜道:“还好这几年来,我做事还算公道,待人还算客气。在江湖中一派之尊、一帮之首那里,也算有点名望。陆小凤真来了,也不见得全盘相信你。”
金九龄笑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率先出手?”
公孙大娘道:“我给你单打独斗的机会。我想领教领教三百年来,六扇门中第一名捕的武功。”
金九龄道:“苏总管呢?”
苏夜道:“你向我房中施放毒烟,务要致我于死地,还问我怎么做?我只能说,如果你胜了大娘,那么从一个人手下逃亡,总比从两个人手下轻松。”
她居然已经确信自己强过金九龄,金九龄必定要落荒而逃。金九龄终于转过身来,面具之后,两只明亮锐利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似在审视她的神情。
他道:“只要你不在我背后突然偷袭……”
苏夜笑道:“放心吧,我要杀你,用得着突然偷袭?”
她已见过叶孤城的剑法,此时想见见公孙大娘的剑。为了给他们腾出足够大的空间,她飞身掠起,上了屋顶,自高处凝视着他们。
附近守卫被她调开,以防金九龄夺路而逃时出手伤人。除非陆小凤被声音惊动,过来查看,否则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场决战。
她刚掠上屋顶,公孙大娘便已动手。她穿了件碧色的大袖衫,行走时衣袖翩然舞动,风度极佳。在这个时候,她双手轻轻一晃,从袖中抽出了一对系着红缎带的短剑。
短剑锋刃白的像霜,寒气迫人,若在白天去看,又像两块冻成青色的玄冰。她手持缎带,以缎带操纵短剑,比用手直接握剑更加困难,也更加灵活多变。
这正是盛唐那位公孙大娘所创“剑器”的特点,放弃指掌手臂对剑的绝对掌握,以绸带之变化多端,弥补控制上的不足。
她出手当真极快,短剑刚刚滑出袖中,便如惊虹掣电,灵动变化,在空中组成一道灿烂飞舞的光幕,直逼金九龄面门。剑气森寒如雪,刹那间驱走了所有炎热之气。院中草木繁盛,避不过剑气摧折,簌簌抖动着,不停向下落着花叶。
苏夜记得,金九龄与陆小凤决战时,用了一柄大铁锥。他现在自然找不到铁锥,却并非空手而来。公孙大娘短剑一动,他的手也跟着动了,亦从袖中取出一件东西,正是他常常拿在手里的折扇。
折扇也是件很好的武器,尤其适用于点穴打穴。但金九龄做的更绝,将扇骨打磨成利刃。扇面刚被剑气撕开,便露出里面同样闪着寒光的短刀。
准确地说,那并不是短刀,更像捕快常用的铁尺,就边缘十分锋利而已,算不上常用兵器。不过,在金九龄手中,什么兵器都能起到最大作用。
陆小凤对公孙大娘的推崇,又由苏夜亲眼印证。
她经历过多个副本世界,却没见过这么凌厉的剑法。剑势风驰电掣,水银泻地,在可怕之外,还给人以“美”的观感。
剑器本就是舞蹈之一,常由娇俏女子短衣空手,做出种种剑击动作,在空中腾挪飞跃。直到公孙大娘出现,才变成了舞和武兼具的奇妙剑法。
这种剑法的主旨便是美,需要使用者为绝色佳人,身具绝世身法,才能把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也许比起西门吹雪、叶孤城,剑器不够纯粹,无法表现剑刚直不屈的特性,弱点也很明显。但美丽本身就是武器,可以给旁观者带来自心至身的震撼。
与剑器相比,金九龄的出手远远没这么灿然绚丽,却更加实用。想要克制剑器,其实很简单,只需斩断缎带,就像斩断了用剑人的两只手,给自己提供反击机会。
他武功可刚可柔,可猛可弱,论随心所欲,绝不输给公孙大娘。他一眼就看穿剑器弱点,出招刚猛锋利,手中扇骨盘旋不绝,招招强攻,以后手抢先手,迫的两条缎带不住变幻位置,连续失去数次伤人良机。
他出手之后,院中花草树木更加倒霉,要么变成光秃秃的,要么被砍断了半截,要么被连根拔起。他们身法均为江湖顶峰,纵然苏夜留出整个院子,也还远远不够。
由于金九龄始终心有顾忌,想找个合适的脱逃机会,才久久不曾离开这里。他转身逃走,固然容易,但那雷霆般的双短剑必将接踵而至,趁着他逃命时露出的破绽,将他当场杀死。
苏夜遵守承诺,始终没有干涉战局,只凝神看着他们。她始终认为,武功练到高深之时,无论什么武功,都应该美不胜收,尽管美与美之间也有很大不同。
如果要她使用剑器,那她应该会继续改进它,将缎带去掉,彻底变成双剑剑法。在她看来,缎带带来的优势,难以弥补它的不足,也难怪公孙大娘会死在叶孤城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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