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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武桥住院了。不过他恢复得比较快,一周之后就出了院。无论是医生还是朋友还是家人问他出了什么事,他一律回答:不清楚。喝了一点酒就睡过去了。这样,也没人再问他。陆武桥明显的变化是眼眶在日渐凹陷下去,这是消瘦的原故。但是他会朋友,打电话,在餐厅迎来送往,做国内国外凡捞得上手的生意,一切照旧。
只有陆武丽深切地感觉到她大哥的心不在身上了。她痛恨宜欣到了极点,常常暗地里诅咒她。但她也庆幸宜欣的突然离去,她希望她可以陪伴她大哥一直到老。
转眼又逢大礼拜,陆武桥又准备请朋友来家里放松放松了。吃喝玩乐的方式没什么两样,朋友却又是另外几个,这次是潘兆龙、黄耀华和吴文宏,也都是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上午九点半,陆武桥穿了一身新全毛西装,去弄堂口迎接朋友。李老师坐在大门一侧晒太阳看书。李老师瞧着陆武桥西装袖子上的商标,见商标是一条小鳄鱼,便搭讪:哟,名牌咧。陆武桥扔了一支香烟过去,说:卵子!卵子-李老师立刻在膝盖头摊开笔记本写道:武汉市民间流行的时髦用语;与"不"的意思相近,但比"不"更有个性色彩也更为生动。可以说是当代年轻市民的含着自嘲意味的否定专用词,相当于英语中的:“no”。
让梦穿越你的心
在海拔四千多米的高原上,有一个藏族姑娘,倚着低矮的门框纺羊毛。她握着一种从来没有名称的自制的木头器具的手柄,不停地转动,杂乱的羊毛便被简单地绞成了粗细不均的羊毛线。
第一天,我看见了她,她在纺羊毛。她身后是蓝汪汪的巨大的天空。远处有山,山是光秃秃的,牦中在山坡上缓缓移动。门前的土堆上是一只晒太阳的懒狗。第二天,她在纺羊毛。四周和第一天没有什么区别。第三天,她在纺羊毛。一切依旧,时光在这儿百年如一日。
第四天,我走近姑娘。姑娘撩起沉重的眼帘望望我。羞涩地笑笑。我接过那油亮油亮的手柄,姑娘便教我纺羊毛我纺了很长时间,直到胳膊实在酸胀得动弹不了。可我抬头一看,太阳还在那儿,一动没动,我的心中悄悄泛起了无边的苍凉。
我和姑娘用手势对话。她让我参观了她十二年来纺织的所有羊毛制品。在这些背包、毡子、挂毯、坐垫和披肩中,我一眼就看中了一条披肩。这条披肩上用五颜六色织着西藏佛教中的某个故事,一个威武的神戴着狰狞的面具不知踩在什么敌人的身上。
姑娘最初有些为难。她为织成这条披肩花了整整两年的功夫。如果要卖的话,她的价钱将很高,她要二十块钱。
我掏出了口袋里仅有的一张百元大票,买下了这条世上绝无仅有的在四千米的高原上用两年青春织就的具有护身符含义的披肩。姑娘永远在这高原上,而我将带着她纺织的披肩去很多很多地方。
结果大家都嘲笑我。兰叶说:你真敢在外面用?我说:当然。
李晓非和吴双自然认为我有些疯疯癫癫。牟林森到底是搞美术的,对披肩倒能接受,却对我花掉一百元钱表示不以为然。他揉了揉我的头顶,说:我就烦小姑娘装贵夫人模样,居高临下,慷慨解囊,你呀还不够那个份呢。
牟林森又给了我一张百元钞票,规定我只能买吃食不能再买装饰物。
我的分辨屡次被他们打断。我也说不出在高原上面对那姑娘时的内心感受。我只得跟他们发急,嚷道:“我喜欢我喜欢你们少管闲事好不好!
从此,我就顽强地使用这条披肩。兰叶经常冲我吃吃傻笑。她知道什么呀!
下午,我从昏沉的午睡中挣扎着坐起来,揉半天眼睛,然后轻轻摇摆着低烧之中欲醉欲仙的身体,靠在窗前远眺晶莹的蓝天和布达拉宫。我裹着我那条有争议的披肩,从披肩里探出一张苍白的瘦脸,瘦脸的颧骨那儿是一抹不正常的红晕,嘴唇发紫,耳垂上戴着从帧廓街买来的藏式银饰,银饰上镶满了蓝绿蓝绿的松耳石。我像个女巫,每天下午定时出现在同一窗口,用呆呆的凝望打发青春的岁月。
我不再喜欢饭店里的工作,穿件不属于自己的旗袍,站在餐厅门口对每一个打饱隔的人微笑。有些人是些什么人,哪里配接受一个纯洁女孩的微笑!我说我喜欢艺术,喜欢画画,凡听到的人都觉得十分可笑。父母已与我如隔鸿沟。他们连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走走都不同意都不理解。他们可真是老了。我没有仗可打,我没有知青可当,我没有大学可读,我没有工作可做,我陷落在我的苍白的历史阶段之中。
我住的饭店紧挨着一个体育场。每天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马术队来训练。他们来了之后我就看他们。我天天看。在窗口,一动不动。以致于他们也习惯了我。有个骑黄褐色马的小伙子骑术非常棒,当他策马从远处本来时,他总是要看我几眼。我喜欢看小伙子们骑马,我羡慕他们。在羡慕的情绪中我心里头常常泛起那莫名的无边的苍凉。
我在等他们。牟林森去了阿里,吴双去了藏北的那曲李晓非和兰叶仍然留在日喀则,而我在拉萨。独自在拉萨。
进藏前大家说好了一块儿行动的,结果大家一块儿走到日喀则就分裂了。三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选中的地方值得去,喝啤酒喝得面红耳赤,你他妈我他妈地向别人表现自己的个性,谁都不买谁的帐。
我说:去哪儿不都一样吗?
三个男人根本不睬我,兰叶则像个知识分子那样沉稳地一字一板地对我说:那可太不一样了。
我说:是吗?
接着我咯咯地冷笑。笑得兰叶的脸发涨起来。
兰叶是个安徽小女子,本来在地方剧团唱黄梅戏,有一日遇上到安徽漫游的吴双,便跟着吴双进京闯世界了。兰叶水蛇腰,狐狸脸,天生一幅俏模样。她是挽着吴双的胳臂进藏的,现在却已经投入了李晓非的怀抱。而李晓非是我的男朋友,以前几乎夜夜都泡在我工作的那家饭店里。可没料到他一见到兰叶眼睛就再也移不开。
李晓非公然说:如此美貌的女子,我为什么不能享受呢?
李晓非在舞厅的音乐声中霸气十足地朝兰叶伸出了手,兰叶迟疑了片刻,毅然离开吴双,飘然奔向李晓非。一曲终了,李晓非与兰叶勾肩搭臂偎在一块。兰叶到吴双身边取她的小包,吴双—直幽幽地盯着她,兰叶笑笑对吴双说:对不起。
吴双只是点了点头。
我在这一刻里悲愤之极。不等李晓非对我说什么,我就决定要抢先抛弃他。我走到牟林森面前,牟林森拍拍他的膝盖头,我便顺从地坐在了上面。我知道牟林森喜欢我。但我更知道他喜欢过很多女孩,没有人能长久地占居他的心。他是个现代派画家,他以名家自居做出种种的名人派头,经常给女孩子们苦头吃。我在很长时间里坚持着与他的距离,可在这个我记不清日期的某一天的某一刻里,突然地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我坐在牟林森的膝上,他望着我,默契地揽我入怀。吴双喝了一声彩,击案叫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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