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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干杯吧。”我举起手里的杯子对他说。
“嗯。喝酒是高兴事,其他都是扯鸡巴淡。”他说,又给我满上酒,我手一晃就把杯子里的酒都洒在了裙子上。可是就像现在这样多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我们各自在浓重的酒意里沉默了会儿,窗户外面传来隔壁人家放出来的评弹音乐,他也跟着哼唱起来,“姊妹的言语不能听,因为她们似假又似真。我劝你,早早安歇莫宜深,可晓得你病中人,再不宜磨黄昏。我劝你一切心事都丢却,更不要想起扬州这旧城门。”我闭上眼睛,却能够听见各种轻微的声音,树叶窸窣,虫子扑打在灯泡上,野猫在屋顶追逐。我甚至听到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我有些饿了,我想起来很久没有吃过东西。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心里平平静静的,甚至感到有些隐约的欢喜。
我在将近凌晨的时候告辞,大奇提了一句如果觉得太晚也可以在他家里过夜,我当他是出于礼貌,坚持告辞,他便也没有再挽留。趁我收拾起包的时候,他从厨房里拿出个牙签罐大小的玩意儿递给我,说是为我接风洗尘的礼物。我接过来看看,原来是过去花鸟市场里常见的蟋蟀罐,里面竟有一只活着的蟋蟀。
“就在楼下花坛里抓到的。我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枯叶堆里,声音低哑浑厚,可是一位真正的将军。”他说。
“算了,别送给我。我从来没有把动物养活过。”我推辞说。
“放心,这可不是什么斗士,就算是送你养着玩的。也是个挂念。你刚刚错过了我们上个星期驱车九十公里的狩猎,收获颇丰呢。我们周末时大战一场,惨烈得很。所以你放心,厉害的大虫我都自己留着,等着今年最后的决战。所以你看,对我来说,夏天是这样结束的,与你很不同吧。”他说着,把我领进厨房,我才看到虽然几乎没有什么厨具,但在桌子底下却排着一溜儿黑色蟋蟀罐,他打开一个,里面黑漆漆的,我屏气凝神地看了会儿,突然听到很轻很轻的声音,啾啾、啾啾。
“你自己做饭的时候,撕片菜叶、掰粒毛豆给它就好了。”大奇在身后不厌其烦地关照。我想如果再不走的话,他大概会转身从冰箱里抓出一把毛豆来塞进我的口袋里。单是想像这番情景,就让我忍不住要笑出来。我把蟋蟀罐放进口袋里,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起他那些照片来。
“照片也留一张给我吧。”我说得漫不经心,好像无所谓一般。
“你随便挑就是。”他转身拿出更多张照片来。
“我就要那张,闪光灯打在保罗先生脸上的那张。”我说。就是微微脸上有抹灰尘的那张,我心想。
他递给我,问说要不要给我个袋子装着。我说不要,只是着急接过来。然后我走在黑漆漆的楼道里,不知道该怎么安置那张照片,放在包里怕被折坏,只好拿在手上。这样就不由常常拿起来看一眼,再看一眼。酒意差不多已经过去了,马路上的凉风很努力地想把我身后那些难过的梦都吹散了似的,我手里还拿着保罗先生的照片呢,很想劝慰说,别吹了,没有用的。不是么,保罗先生。
我不知怎么的想起有一天在咖啡馆里,大概是圣诞节的前夜。因为胖子难得请大家去唱卡拉ok的缘故,所有人都提早下班,留我一个人打烊。保罗先生在差不多要关门的时候进来,从毛衫里抖出许多寒意来,我看咖啡机还没有关,便顺手做了杯咖啡给他。等着蒸汽把水打热的间隙,我没话找话地问他为什么不回去过节,那几日常来咖啡馆的外国人都走光了。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机票太贵。我把咖啡端给他,他就站在吧台旁边喝。我并没有催促他,继续擦几个剩下的杯子。他有时候看看我,有时候又看看窗外。然后他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去了,家里也没有什么人。说完他拖了把椅子坐下来,定神望着我,像是要开始一番长篇大论。可是我并没有聊天的兴致,甚至有些木讷起来,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于是我干脆打住他的话头说,明天晚上咖啡馆还是会照常营业的,如果他想过来喝一杯的话,胖子会在这儿。他哦了一声。又望望外面,我也望望外面,外面冬天的街道上没有车,也没有人。所以现在想起来,他突然死了,虽然有些吃惊,但真的说不上是什么意外。
这么想着,我口袋里面的蟋蟀突然叫起来,啾啾、啾啾。我被吓了一跳,用手捂住口袋,怕它会跳出来似的。但其实它在罐子里一动不动的,啾啾、啾啾。
叁◇
那是我们最后的好时光。总是下午,或者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坐在咖啡馆门口靠窗的座位,那是三个围拢起来的小沙发座,中间摆着张圆桌。沙发很旧,都是胖子从隔壁弄堂的旧货店里淘来的,并不成套。而且弹簧几乎都松了,人造革的皮面上裂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的海绵。桌子上摊着我们看到一半的书,客人们留下来的过期杂志,大瓶可乐,开始不断滴水的整桶冰块,咬过两口的三明治,半盒这个牌子的香烟和半盒那个牌子的香烟,插满烟头的烟灰缸。我们从来不收拾这个桌子,也没有客人会来坐,这就像是专门为我们自己留着的,并没有人这么规定过,但是时间久了,这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这三个沙发早就被胖子处理掉了。但当时,我们坐在这儿,正好能够看到窗户外面,外面永远都是夏天的样子。反正每当我想起咖啡馆,我就立刻能看到外面泡桐树绿色的叶子,空气潮湿得能滴出水来。有穿着短裙和夹趾拖鞋的女孩在马路上走来走去。
有时候微微坐在我旁边,有时候她还在路上。小杰总是在吧台后面忙碌,把意大利面煮熟以后过油放冰箱,再等一大锅肉酱突突冒起泡儿。他是店里惟一正经从职业学校厨师专业毕业的,被胖子从隔壁一间西式简餐店挖过来做领班,每天开着辆小摩托来上班。说是领班,其实他上日班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而已,我跟微微上的都是晚班,从傍晚到晚饭的高峰时间我们三个人有个交集。但通常下午的时候,我与微微就已经待在那儿了。与我们不同,他对咖啡馆的种种事物,全无好奇,每天只是程序化地做各种事情,给所有的定时器调整好时间,在送货单据上打钩画叉。等他做完一切,就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他跟所有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样,时刻都能睡过去,长手长脚地在那只小小的沙发里摊开,睡得毫无防备,不一会儿就轻声打起鼾来。
其实胖子给他的薪水算得上苛刻,但他仿佛对生活也并没有其他要求,他既没有女朋友,也不去夜店,甚至不喝酒,只偶尔抽根烟。每天捱到下班的时刻,就立马收拾东西走人,绝不流连片刻。然后他站在马路边发动摩托车,等发动机热起来的间歇,他就这样垂手站着,望着马路对面。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他想要做什么。他看起来像是已经提前没有了所有烦恼,做好一切准备接受命运安排。甚至打算就此开着摩托车一路往中年里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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