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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这对兜比脸还干净的孟梨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老板,能不能便宜点?或者,再宽限我几天,我很快就会拿钱过来赎走的!”

可当铺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已经有客人相中了,如果今晚之前,孟梨还不带两万灵石过来,那么,就会卖给别人。

孟梨只好灰头土脸地离开当铺,他想变成小狐狸,然后去偷出来。

但偷鸡摸狗的事,他又偏偏做不来。

再说了,就城池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是当铺东西被偷,铁定要找官府,动静一大,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常衡。

那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孟梨把发簪还给了叶簌簌,不就证据确凿,证明他偷东西了么?

虽然,常衡现在已经厌恶他了,不在乎再厌恶一点,但孟梨还是不希望被人当成小偷。

那滋味太难熬了。

一分钱为难死梁山好汉。

孟梨站在巷子口,踢路边的小石头,忽然从衣袖中滑落出什么东西来,他捡起来一看,居然是手帕。

叶簌簌送给他的手帕。

他恍惚间,又想起常衡说的,那簪子是叶簌簌母亲的遗物。

以及那天午后,阳光明媚,孟梨趴在驴子身上,满脸愧疚,叶簌簌冲他灿烂一笑,说:“我们都是朋友嘛!”

——我们是朋友。

是朋友。

他应该把那根簪子赎回来,还给叶簌簌的。

常衡打开房门时,外头天色已晚。

满脸倦容,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他白天都会过来照顾叶簌簌,到了晚上就会去照顾孟梨,如此昼夜不分地轮流照顾两人,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他,实在吃不消了。

若非菩提护住了心脉,只怕他这次也是凶多吉少。

那日常衡重伤后,灵力所剩无几,只能勉强救一个人,当时他就在犹豫,到底是救叶姑娘,还是救孟梨。

理智上,他觉得应该先救叶姑娘,毕竟此事归根结底确实是孟梨的错,如果不是孟梨把叶姑娘带出客栈,也就不会遇见这种事了。

再者,叶簌簌是个小姑娘,常衡每次看见她,总会想起自己还未出世,就惨死腹中的可怜妹妹。

当他看见叶簌簌煞白的脸时,满脑子都是幼年时,亲眼目睹母亲惨死的画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救了此刻的叶姑娘,就是在救幼年时,倒在血泊之中的母亲,更是在救当年无能为力的自己。

可不知为何,他的手却紧紧抓着孟梨的手腕不放,半点都不肯松开,直到常衡想到,可以剖自己的心头血喂孟梨,才勉强说服自己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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