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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安德烈盯着他的脸,第一个想法是,太好了,伏基罗没有死。
安德烈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但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朝他父亲点了点头。
伏基罗脸上有种混着抱歉和尴尬的神情,拽下的黄色封带扔在地上,指了指门口,躲着安德烈的眼神:“我把房租交了。你吃饭了吗……哦,正在吃,要不要出去吃。”
安德烈不是很饿了,他现在很困,于是扔掉东西,收拾收拾,去睡觉了。
睡前他想,伏基罗回来了,虽然不知道还会不会走,但既然伏基罗回来了,安德烈明天就不去坐船了。
第二天他起床的时候,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坏掉的家具全都换了,还买了新的花瓶,装了新的花,伏基罗看他起床,就叫他去洗澡,然后把他的房间也收拾了一下,然后他们坐在餐桌上吃了早餐。
安德烈没有问伏基罗去了哪里,过得怎么样,他有种眩晕感。
伏基罗在敲鸡蛋,敲开之后倒进酒里,就着喝了一口,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了?”
安德烈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条他日日走过的斜坡路,他在夕阳下、晨光中望过的那条路,他似乎无数次带着伤,带着血,带着说不出口的绝望和孤独,带着闷在心里的眼泪独自走过那条路,好多次他觉得自己要死掉,但一旦踏上了那条路,他回过神时已经走了过去,那时候他站在台阶上转头看刚经过的路,有种莫名的心悸感,他连委屈都没有了,取而代之是一种强烈的天地间只有自己的独立感。
于是安德烈耸耸肩,也漫不经心地回答:“还好。”他旋即又问,“你能不能教我?”
“教你什么?”
“你做的事,工作。”
于是伏基罗带着安德烈上了战场。
没过多长时间,伏基罗再次离开了家。
那天安德烈起床出门去了,直到中午吃饭也没看到伏基罗,晚上也没看到,心里就大概知道,他又走了。
这次安德烈已经很淡定了,他手头有点钱,甚至已经习惯性地在每一个到达的地方交一些“朋友”,或者说混个脸熟。
他把手头的钱花完后就去花街转,嘴甜笑脸地挨个问:“小姐,需不需要帮忙?”不管多大的女人他都这么一个称呼。有个老板看他手脚麻利,叫他去帮了两天忙,他在妓馆里替女人处理麻烦事,后来老板把他介绍给了做赌馆的姘头,他便过去满场收牌。
他迅速学会了冷笑话、荤笑话、地狱笑话,越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几乎每天都给妓馆的老板送各种各样的小东西讨她开心,逗得她高兴,她会趁着酒劲揉揉他下体,问他什么时候长成,安德烈说明天或者后天吧,老板笑着把他推开。他跟妓馆里每个女人都很熟,帮忙在手脚不干净的嫖客汤里放泻药,私下里帮她们拍照片背着老板威胁嫖客,赚些不过老板手的钱,还常帮她们给各自的姘头送信,在场内帮忙弹钢琴,组织集体游戏。
在赌场,他也一样混得很开,帮那些人跑腿,讲很多笑话逗他们开心,再加上他毕竟见过大阵势——战场,从来不怵事,尽管年纪小,但总有种超越年龄的沉稳和成熟,他身上逐渐显现出一种不怕事且很值得信赖的感觉。他随和且聪明,和任何人讲话都不卑不亢,格格不入,人人都知道这孩子早晚会离开,直觉而已。
安德烈很少想起他的父亲,他已经开始明白,他父亲选择离家,起码在离开的那个瞬间,是打定了生死不复见的主意的,既然这样,大家就各自凭本事,最好别死,照顾自己,死了也没办法。
午夜梦回,安德烈总是想起那条斜坡路,他觉得那条路生生地插在他的脑海里,塑造他的性格,因为他的心里逐渐依靠这条路形成一种理念,那就是,他是个独立的人。那种铺天盖地的孤独感并没有压倒他,反而让他生出一种自由感,没有谁对他来说是必要的,因为,看吧,就算一个人安德烈也可以走这条路,就算这样也可以活下去,这种来自内心的自豪感让安德烈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好、意志也好,都分外珍贵。唯有自身没有一技之长的挫败感挡住了他的自豪,因此他总是想多学点,不用太多,只要各样都学一点,将来总有用处,他无论如何要凭自己活下去,他觉得他在和命运战斗,他要躲开一切条条框框,走那条斜坡路,他觉得这有意义。
他任由伏基罗来来回回,因为他看得出,伏基罗比表面上要脆弱一些,可能因为伏基罗爱他,也可能因为伏基罗老了。
每次伏基罗回来,都老去一些,他的眼神里总带着一些抱歉,像个做错了事却不愿意认,但又希望被原谅的老人,但尽管如此,伏基罗还是一次又一次离开。有次伏基罗回来,带回了一条三个月的伯恩山。
很漂亮的狗,乖巧地躺在安德烈的怀里,安德烈摸她的小脑壳,觉得很好玩。伏基罗叫他给狗起个名字,安德烈斩钉截铁地说:“叫cat。”伏基罗犹豫了一下,不愿意就这么个冷笑话定下她的名字,于是根本就没有起过名字,就叫她狗。
安德烈有两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他盯着狗看,问伏基罗,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狗,问得伏基罗都睡着了。安德烈还带着她到处逛,给所有愿意摸她的人摸一遍,第五天决定把狗纹在自己的手臂上,被伏基罗阻止了。
当然他也曾被“混得开”的人群中谁谁出卖过,逼得他只能离开,安德烈倒也不在乎,反正大家对他来说都只是过客,谁出卖他都正常,他也背叛过别人。安德烈的人生开始“春风得意”——指的是心理上的。他已经走过了斜坡,登上了台阶,伏基罗可以随时离去,他不是一个会扒着伏基罗裤脚哭喊没了父亲就活不下去的小孩,他是安德烈,他还有条漂亮得独一无二,世间罕有的狗,他有信心在任何地方活下去,在任何人群中都混得开,他过于自主,逐渐也有种不愿停留的趋势。
就是在这时,更糟糕的事出现了。
直接原因应该就是他十四岁杀的第一个人。
失手。
那时他在后方收拾行李,刚刚天空燃过照明弹,意味着要撤退,所有人都乱成一团,他老子在据点,直接从那里西行离开,他得从这边走。他收拾得很慢,帐篷里的人都走完了,他还在手忙脚乱地把东西往包里塞。
帐篷的门帘被人拽了一下,有人冲了进来,安德烈下意识地扑灭油灯,闪身躲开,藏在黑影里,让对面的人看不到他。他蹑手蹑脚地朝旁边移动,想去拿枪,进来的男人在喊些安德烈听不懂的话,手一直在乱挥,安德烈借着一丝微弱的月光看见男人的手在滴血,他心里第一反应是有些庆幸,干掉一个伤兵胜算还比较大。
男人举起双手慢慢朝里走,终于说了句能听懂的“hello,hello”边向里走边张望,安德烈已经摸到了枪,等男人走过,他噌地一声站起来用枪指着男人的背,刚起身,因为动静太大撞了下桌,前面的男人迅速转身,一步迈过来就从安德烈手中夺枪,似乎还在叫嚷什么,安德烈没听懂,也没心思去听。
他死不松手,男人和他互相较着劲掰对方的手,枪在两人中间摇摆,男人没想到安德烈力气这么大,但生死关头,怎么可能轻易放手。最终还是男人经验更足,趁着拉过人,一手肘击中了安德烈的下巴,安德烈一阵晕眩,松开了手,踉跄后退了几步。
几乎是撞到桌子的一瞬间,他发现这是储物桌,旁边一定有个小箱子,他摔倒时立刻去摸侧面的箱子,掀开盖子,一把捞出里面的喷气罐枪,那玩意儿细长,直径12公分,瓶内是高压气体,延伸出来的硬管中有弹药粉末灌入的钢珠,适当的加压后弹射出来,效果和12霰弹枪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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